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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人物评价之商鞅

商鞅(约公元前395年-公元前338年),战国时期政治家、改革家、思想家,法家代表人物,卫国(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) 人,卫国国君的后裔,姬姓公孙氏,故又称卫鞅、公孙鞅。后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,号为商君,故称之为商鞅 。

商鞅通过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,史称"商鞅变法"。政治上,商鞅改革了秦国户籍、军功爵位、土地制度、行政区划、税收、度量衡以及民风民俗,并制定了严酷的法律;经济上商鞅主张重农抑商、奖励耕织,军事上商鞅作为统帅率领秦军收复了河西。

公元前338年,秦孝公逝世,其子秦惠文王继位。秦孝公去世的同年,商鞅因被公子虔指为谋反,战败死于彤地,其尸身被带回咸阳,处以车裂后示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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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《史记》卷六八《商君列传》,掩卷思之,实感被一些古今学人推崇备至的大思想家、政治家、军事家、法学家商鞅是个一言难尽的悲剧性人物。
商鞅是战国时期出身于卫国宗室的少年才俊,喜好刑名之学,在魏国当差,怀才不遇,离魏入秦,走宠臣景监的门子,得到秦孝公的多次召见。商鞅察言观色,多方试探,以三寸不烂之舌,极力推销自己的政治主张,终于获得秦孝公的首肯,遂被秦孝公任用为左庶长,开始着手实施变法。
商鞅变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力行法制,其特点是轻罪重判,刑罚严酷。他首开连坐的法律先河,五家为伍,十户为什,相互监视,彼此检举,对作奸犯科者处以腰斩,藏匿者给以和投降叛变分子相同的严厉处罚。凡打架斗殴的,均按情节轻重一律科刑。不从事农耕而专事工商末利者和因懒惰而贪者,一律拘捕,妻子没为官奴。商鞅变法实行一年,受到官民强烈抵制,百姓纷纷到国都“上访”反对新法。商鞅认为新法难以执行,是由于上层有人作梗。太子违制,商鞅欲惩处太子,杀鸡儆猴,但“太子,君嗣也,不可施刑”,只好拿太子师公子虔、太子师公孙贾垫背,对公子虔行刑(后又处以劓刑),处公孙贾以黥刑。这一招很灵,慢慢没人敢公开反对新法了,那些原来认为新法不好的臣民也都表示赞成,可是商鞅确认为“此皆乱化之民也”,将他们全部发配到边城里去。“其后民莫敢议令”。
商鞅任秦国相,大力推行强行变法,积怨甚深。有识之士赵良曾谴责商鞅,用严刑酷法残害民众,积怨结恨、埋下隐患,并历数商鞅种种不得人心的做法。赵良直言不讳警告商鞅:有朝一日,秦王会收拾你,你的死期指日可待。肺腑之言,被商鞅当作了耳边风。

秦孝公去世,太子即位。公子虔等人欲报仇雪恨,罗织罪名,告发商鞅谋反。国君下令逮捕商鞅。商鞅逃遁,亡死边关。他打算在客栈住下,但身无有效证件,店家不知他是商鞅,说:商鞅法令规定,留宿没有证件的人要治罪。商鞅不禁喟然叹曰:“嗟呼,为法之敝一至此哉!”他何曾想到,其苦心孤诣推行的法律如今被用来对付自己了。无栖身之所,商鞅只好逃往魏国,但魏国认为他是秦国的窃贼,拒绝收留他。走投无路,商鞅再次入秦,回到封地商邑,纠集党羽攻打郑地,被秦惠王发兵打败,车裂示众,灭了家族,应验了赵良的话。
当代的一些史家和法学家,评价商鞅的历史功过,认为他代表新型地主阶级的利益推行变法,遭到奴隶主贵族阶级的反对,最后被残害。并认为商鞅变法对秦的国势强盛,进而统一六国,建立一统天下的秦王朝,起了重要作用。
秦始皇沿袭商鞅的法律思想,以严刑峻法维系和巩固了自己的统治;秦二世愈加残暴,登峰造极,人心尽丧,最后走向灭亡。如果说战国时诸侯争霸,天下大乱,“乱世用重典”,商鞅之法有一定的存在理由,那么在秦王朝“天下大治”之后,依然崇信法令繁密,刑罚严酷,迷信杀戮,就不能不说是失策之举了。汉高祖刘邦吸取秦亡的教训,推行一系列新的政策法律,特别是汉孝文帝对司法进行改革,废除连坐法,禁止残酷的黥、劓、刖之刑,实行相对的“治世用轻典”,以致有了史称的“文景之治”。
商鞅是秦国推行严刑峻法的始作俑者,如果说他的新法对秦国统一六国有积极意义的话,那么是否也可以说对秦王朝的覆灭埋下了祸根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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